根据我院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材料复核,经核实存在以下问题,具体如下。
1.批次号为(230324S0000450010130025)20230415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第25批中级电工中梅仕坤等17名考生的理论成绩评分错误。
2.批次号为(230620S0000450010130090)20230707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第90批高级营销员中谢小妹等2名考生的理论成绩评分错误。
3.批次号为(2450010130070)20220708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第70批中级电工中莫甫澎等5名考生(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涉嫌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
根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第十条规定,现拟决定取消上述的梅仕坤等24名考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名单及证书编号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群众(含学员)如对本公示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于本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或直接扫描原始材料提交广西轻工技师学院培训科(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3号广西轻工技师学院培训科收,电子邮箱:3352047300qq.com,联系电话:0771-4855931,邮政编码:530031)。邮寄送达的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材料或问题,我单位将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程序取消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 拟取消梅仕坤等24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及证书编号.rar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