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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19年第一轮长聘人员招聘公告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9-10-29 17:08:09     浏览数: 9608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职业院校。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内容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岗位需要,按岗聘用;

   (二)公平公开、择优录用;

   (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招聘计划

岗位序号

岗位类别

用人部门

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01

行政管理

财务科

会计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

35周岁以下

热爱财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团结合作;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具备一定财务工作经历;掌握新政府会计制度、熟悉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办法、熟练运用财务软件。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二)应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五)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 10月 29 日至2019年11月 5 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一旦提交后不得变更,变更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步骤

分两个步骤:

1)网上填报

    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长聘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的电子版,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学院的电子邮箱:gxqgjx1978@163.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应聘者本人所造成的后果,学院不负任何责任。

2)提交应聘材料

    应聘者同时需提交应聘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贴上相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提交应聘材料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①现场提交

    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综合楼二楼209室,由工作人员当场接收,查验材料后把原件退还给本人。

②快递送达

    将应聘材料通过快递方式投递至我院,并在信封上注明“长聘报名材料”。以我院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报名时间视为报名无效。采用快递送达提交应聘材料的人员需在面试考核当日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如原件信息与快递送达材料的信息不相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时提交应聘材料原件进行复核者取消面试资格。

    投递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3号

    收件人: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综合楼二楼209室何老师

    联系电话:0771-4883585

    邮编:530031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预计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

    (三)面试考核

    考核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组织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了解和掌握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应聘人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考核成绩70分(含)以上者面试考核合格,进入拟聘人员候选人名单,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

(五)体检

    组织确定的拟聘人员到市级以上资质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将从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拟聘岗位、姓名、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院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聘后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列入我院长聘人员管理,待遇和考核管理按照我院长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用期间因学院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学院的安排。

六、纪律监督

    长聘人员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和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771-4802012。

    应聘咨询电话:0771-4883585,联系人:何老师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踊跃报名。

 

    附件:广西轻工技师学院长聘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

                         2019年10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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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71-4831963 监督电话:0771-482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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