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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轻工技师学院食堂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6-07-13 18:03:15     浏览数: 8327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现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轻工技师学院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2、项目地址:广西轻工技师学院食堂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3号

    二、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经营学校食堂的经验,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合同,由学校到实地考察核实,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需要投标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件。

2、承包经营年限3年。

3、中标者必须无条件接纳学校原食堂剩余的原材料,价格按学校进货价格核计。

4、合同签订后一年内食品价格按学校给定的原价格执行,不能变动(具体价格见标书附件)。如果擅自提价,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要求经营者立即改正。一年后各阶段食品可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有所变动,但价格的变动须经学校同意方能实施。

5、承包经营期间,经营者所用的水电费自理,并按水电部门收费标准核计水电费交给学校。承包经营期内,学校将现食堂的设施(指餐具、经营膳食的用具、打卡机、桌椅、碗柜、冰柜、消毒柜、蒸体等)无偿给承包经营者使用,不足部分由承包经营者添置,使用中的维修费用由经营者自行解决。承包经营者要保证食堂配备能满足1800人饮食烹饪需要和符合食堂烹饪规范要求的设备炊具。合同期满后,经营者要如数归还,学校无偿给予使用的设备和炊具,并保证完好。承包经营者添置的设备和炊具自行处置。

6、学校教工专窗的饭菜要求所用的油品全部为花生油,每天有5个左右的菜谱。对教职工优惠的其他承诺由投标者在标书写清。

7、学校管理部门每月在学生中发放满意卡,由学生对食堂经营等情况进行满意率测评。如果满意率低于50%,学校将对经营者处以一个月管理费的罚款,并有权中止合同。如果满意率在50%--60%的,经营者要进行整改。

   8、中标方签字的法人代表或中标者必须到学校亲自管理食堂的经营工作,营业金额必须经中标方签字的法人代表或中标者签字才能领出。如中标方签字的法人或中标者不到现场管理或转租给别人经营的,学校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押金。

三、报名及发标书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18日,报名投标时交投标中标押金10000元,如不中标者开标后即如数退还。(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四、开标时间:7月19日上午9:00

标书送达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3号广西轻工技师学院

六、联系人:吴科长:4881514、 何老师:4881514、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

                       2016年7月13日

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3号 邮编:5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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