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桂人社办函[2012]85号文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把助学和奖学、帮扶和激励结合起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我校严格按文件要求开展奖助学金人员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逐条认真填写《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申请表》和提交学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初评,逐项审核申请学生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全面考察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本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平时的生活状态以及对受奖助的态度。最终按照分配名额,共评选出黄文艳等6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学生。每生获得800元奖金
获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