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 财务科讯 撰稿:潘峤)根据区财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启动第二批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财综[2019]15号)文件精神,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自治区财政厅已在我区范围内启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文件规定财政电子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合法有效凭证,执收单位依法收费时可开具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电子票据。
学院财务科积极响应文件精神,于2019年12月启动升级收费及票务系统的工作,为推行财政电子票据做好准备工作,目前学院收费系统与财政博思票务系统联测成功,可正常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并拟于近期上线使用财政电子票据。
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不仅节约管理成本(购票费及设备损耗),减轻打印票据的工作量,还便于缴款人实时查看票据承载的缴款信息,并根据需求自行打印电子票据。
此次升级票据载体,充分体现了学院财务科积极落实政策,勇于开拓进取,不断推进财务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