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管理 > 详情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2011年)全国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4-06-19 14:57:23     浏览数: 12956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2011年)

全国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2011-04-11 12:48 来源: 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教职所[2011]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职业教育科研(教研)机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各地方学会、行业协会,学会各分支机构和内设机构,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办学经验总结、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联合开展第十三届(2011年)全国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本活动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社承办。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文内容

本届论文应以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主题,以探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为重点内容。论文选题可参考《选题指南》(见附件一)自行确定。

二、征文要求

1.论文写作要求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清晰,有必要的事实、数据或典型案例。研究方法提倡多元。

2.论文字数一般应在4 000字左右,以6 000字为限。   

3.论文结构:标题,作者,学校,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

4. 除已参加过往届全国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的文章外,符合上述要求的论文皆可参评。发表过的论文,在文头注明发表的报刊名称和期数,或收入的书籍名称和出版社。

5. 填写《参评论文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电子版,与论文电子版同发送至活动专用信箱:cvatezw@163.com

6.填写《参评论文基本情况表》时,注意填上论文在“参考选题”中的分类序号。不在参考选题范围内的选题,可不填写,由杂志社单独分类。

三、评选办法

1.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社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依据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加强活动组织管理,做到所有参评论文无一遗漏。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

2. 本次论文评选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获奖比例约1%;二等奖获奖比例约10%;三等奖获奖比例约20%;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将颁发由主办单位盖章的第十三届(2011年)全国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获奖证书。

3.获得一、二等奖的论文将编辑出版第十三届(2011)年全国职业教育优秀论文集。

4.《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设立专门栏目,选登获奖论文。5.主办单位对组织参评工作卓有成效的部门和院校颁发组织奖。

四、相关说明

1.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职业教育科研(教研)机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各地方学会、行业协会,学会各分支机构和内设机构转发此文并认真组织实施。

2.本次论文评选活动的截稿日期为2011715,以当地邮戳为准。1031前公布获奖名单并寄发获奖证书,详情见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www.cvae.edu.cn)、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学会网)(www.chinazy.org)、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资源网(sv.hep.com.cn)   

3. 每篇论文交纳评审费160元。《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理事单位可推荐3篇论文免费参评(请理事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汇款地址、账号见附件二。

活动咨询电话:(01058556728(带传真)、58556724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0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抄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该信息出自“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http://www.cvae.com.cn

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3号 邮编:530031
电话:0771-4831963 监督电话:0771-4820979
桂ICP备12002097号 版权所有 ©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
网警备案号:450105020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