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20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平公正,现对20210522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社会认定第29c批电工(初级31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1年 6月8日-2021年6月18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本公示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于本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轻工技师学院培训科(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3号广西轻工技师学院培训科, 邮政编码:530031)。邮寄送达的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单位将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