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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      发布时间: 2021-04-09 11:57:15     浏览数: 7916

  学院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以及驻厅纪检组和厅机关纪委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推动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一、突出政治监督,保障学院“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学院各级部门及负责人贯彻落实四个意识”、贯彻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强化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广西重要题词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对驻自治区工信厅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治区工信厅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部署的监督。

  (二)协助学院党委召开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院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主体责任这个“领头雁”,将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依据。检查党支部书记向学院党委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情况,作为基层党支部、支委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十四五”规划开局工作情况的监督,治党不松懈、正风肃纪不止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为学院“十四五“规划实施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廉洁自律意识

  (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坚决把纪律挺在前,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做好“领头羊”,向全体党员干部延伸,渗透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思想、重要文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持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民法典》等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学院各项工作。

  (二)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1.加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在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党员干部、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以学院近期办理的案件为切入点,以案促改,抓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

  2.结合学院实情,以专题活动为抓手,增强针对性、扩大覆盖面,深化开展专题廉政教育活动,以学院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授课形式,举办廉政专题党课或者听取警示教育报告。

  3.充分运用发生在身边、区内外的典型案例,通过微信、QQ群等平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用线上自学,线下统学的方式学习自治区工信厅转发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三)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做好廉政提醒工作。紧盯元旦、春节、壮族“三月三”、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时间节点,通过印发廉政纪律要求文件、发送廉政短信、在校园LED播放廉政短语、制作廉政教育宣传标语、粘贴廉政海报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行廉政提醒。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及重要人员的工作风险点作廉政提醒教育,督促学院办公室做好公车封存工作、提醒财务科不能乱发津补贴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高各位党员干部的自觉、自警意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及各类“四风”隐形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四)持续做好廉政约谈和谈话提醒工作。

  1.充分发挥廉政约谈的警示教育作用,瞄准“重要关口”消除问题萌芽,加强对中层干部的谈话提醒,提高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化。

  2.紧盯重要岗位,抓住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中层干部等“关键少数”,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双向互动模式,不定期开展谈话提醒,从小事小节管起,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提醒。

  3.分类开展谈话提醒。灵活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主体责任谈话、问题约谈等形式,没有问题常提醒、发现问题早纠正。

  三、抓好建章立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加强并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院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建立完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包括增加中层干部基本情况表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文件精神,按时按要求统计并上报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数据和情况。开展学院各部门、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风险个人的排查,加强廉政大数据管理。

  (二)持续推进党务院务公开。持续坚持把将党务院务公开与学院中心工作相结合,使党务院务公开成为党员、群众了解学院各项工作和沟通的新渠道。坚持把推行党务院务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突出公开重点。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文件、会议、信息公开栏、宣传橱窗、LED电子屏等多种形式,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党务院务公开。

  四、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纪检监察力度

  (一)加大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学院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有效监督工作力度,针对党员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不廉洁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在落实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教育、诫勉和纠正,防范各种利益群体拉拢腐蚀党员干部。

  (二)加强对学院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定点采购、物资采购、学院专项资金使用等项目招投标工程的监督力度,坚持做好按要求向驻厅纪检组报备,接受再监督工作。

  (三)加大对学院各科室、系部关于固定资产、非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程序的监督力度,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建立相关台账数据情况。

  (四)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定和评优评先等重要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做到操作规范,程序到位,信息公开。

  (五)做实日常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精准度,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

  五、保持信访举报渠道畅通,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一)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全力维护党的清正廉洁形象,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快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六、大力纠治“四风”,巩固整治违规吃喝等专项检查成果

  (一)巩固整治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禁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等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严肃纠治“四风”问题,持续改作风转作风。

  (二)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权利,积极并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积极性。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纪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坚决的严肃问责。

  七、加强自身建设,锤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失实检举控告和澄清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综合监督单位纪委及其直属单位纪委执纪审查和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提高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审理等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各纪检干部夯实基本政治理论素养,加强党性修养。安排纪检专职人员参加上级纪检干部研修班。组织学院纪委委员、纪检干部、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纪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执纪水平和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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