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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作者:  xwlr8      发布时间: 2014-06-17 09:24:22     浏览数: 8078

桂轻高技校党[2010]18号

 

 

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为规范我校党员干部职工正常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保持干部职工常受教育,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职工头脑,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务实、高效、廉洁的党员干部职工队伍,根据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的组织

1、根据每年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含专题学习计划),并根据学习内容购发有关学习资料。

2、学校每学期集中党员干部职工学习2次,特殊情况需要可适当增加。每周二下午一般为党员干部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相对固定时间,特殊情况由学校统一进行调整。若学校不作统一调整,由科处室和党支部自行安排时间补上,每月累计不得少于2天。

3、学习组织的形式分为:学校、科处室、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自学、开门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类型。学校集中组织,由党政办公室安排通知并督促做好考勤签到和学习记录,党委书记、校长或其他校领导成员主持;科处室、党支部集中组织,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通知,科长(主任)、党支部书记主持,并安排做好考勤签到和学习记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落实。

4、每次学习确定一个主题内容。

二、学习的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章程、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2、经济、政治、科技、法律法规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上级以及学校安排部署的学习内容;

4、业务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拓展和创新等内容的学习。

三、学习的方法

1、集中学习。按照确定的学习主题内容,学校组织主要是进行学习动员教育、宣讲文件或辅导、请领导或专家学者作学习辅导报告、组织收(观)看影视录象、参观学习交流、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发言交流等。科室、党支部组织主要围绕学习主题内容进行学习宣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谈体会。

2、自学。干部职工主要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内容,个人自觉挤时间坚持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分析理解,把握精神实质,做好重点学习笔记,写重点学习心得体会,提高自己,运用指导于工作实践。

3、开门学习。是专题学习的,要根据专题的内容和结合实际需要,可采取“走出来、请进来”的办法组织开展。有条件的,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考察调研,或安排参加相关培训班,或请领导、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作专题报告,播放影视片等形式,拓宽视野,创新思维,开阔思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思维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学习的要求和检查

1、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学习规定,努力完成学习内容和时间,不准无故不参加学习或迟到、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事先要按规定书面请假批准。学校组织的,由个人通过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通过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学习主持校领导批准,科处室、党支部组织的,由科长(主任)、党支部书记批准。科室和党支部对请假者要进行登记,请假手续一律送交党政办公室,作为科室、党支部、党政办考勤的依据。

2、全校或重要性的学习由党委书记或校长负责,分管校领导协助抓,党政办公室和监察室负责督促检查落实。科处室、党支部的学习,由科长(主任)、党支部书记负责,分管校领导督促检查落实。每学期进行一次学习落实情况检查,分管校领导检查科处室、党支部领导学习情况(计划的制定、笔记和心得、学习效果等内容),各科处室、党支部领导检查本科处室人员、本党支部党员学习情况(检查内容同上),党政办和监察室检查各科处室、党支部学习情况。检查情况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3、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含自学和集体学),要有重点学习笔记和写重点学习心得,个人存管备查。学校、科室、党支部集中学习的学习记录,统一使用“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会议/活动记录表”,分别由党政办公室、党支部、科室管理备查。

学习落实情况的检查,统一使用“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检查记录表”,由检查责任部门和检查责任人分别存管备查。

4、办好学习园地,积极开展学习重点和重要学习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

5、党员除落实本制度外,还要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五、学习的考核

科室和党支部、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干部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主要通过科处室、党支部“记学”、个人“述学”、群众“评学”、组织“考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察了解。

1、科处室、党支部“记学”——通过学校、科处室、党支部层层建立学习档案,记录部门、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学习情况,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科处室、党支部年终工作总结要反映学习情况内容。

2、个人“述学”——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干部职工的述职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要把学习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自我评鉴,接受群众的监督。

3、群众“评学”——在进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时,把学习情况纳入测评内容,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依据之一。

4、组织“考学”——学校党委和领导班子在考察干部时,要把学习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凡学习不重视,理论水平较低的,不予以提拔重用。

 

 

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二O一O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 学校      党员干部职工        学习制度

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党政办公室    2010年10月15日印发

(共印2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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